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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被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

  日前,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以下简称“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经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被认定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此次“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为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今后在金融领域社会组织的发展、服务、管理工作中,在政治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业务上处于龙头地位,在管理上承担业务主管职能,从而尽快成长为联合性社会组织奠定了基础。

   2016年10月21日,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执行会长刘光军同志代表我会参加了由社工委举办的第二届“北京社会公益汇”活动,并在开幕式上与其他14家社团接受了“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授牌仪式,同时刘光军会长还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代表与北京市社工委等领导为开幕式揭幕。

   会后,刘光军会长表示,我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将充分发挥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自身固有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身优势,横向跨越国内主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各金融同业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非金融社会团体及学术机构,创建具有较大覆盖面的联合组织体系。今后,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将在立足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继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以“服务发展”为宗旨,本着为金融机构服务,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建设及社会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将自身金融资源更好地与社会公众服务结合起来。在强化自身的同时,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协同同领域社团组织共同承担各项社会责任,使金融资本更好地支持社会公共事务发展,发挥金融行业在促进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推动各项金融资源惠及社会发展,增进全民福祉,促进社会稳定繁荣。

   刘会长还指出我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在体现专业作用和服务特色,实现自主发展的同时,将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针对领域特点和需求,不断推出一些有代表性的工作形式或活动品牌,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公益引领、公益带动、公益凝聚作用,为开展社会公众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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