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
入会条件和基本权利


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会员入会条件


1.拥护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2.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学术组织

  或其他机构;

3.近三年内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会员享受的权利


1.出席会员大会,并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3.获得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4.通过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

5.对首都金融服务北京丽泽金融服务商会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6.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需要选择加入相关的专业委员会;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8.会员代表大会决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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