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买断”非“终结符”,往昔与今朝的职工权益解读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潮中,“买断工龄”这个词汇,想必勾起了许多人心头的回忆。曾几何时,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安置企业中数量庞大的富余人员,一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业采取了一种策略:向职工一次性支付一笔费用,以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让职工重新寻找职业出路。然而,这笔被冠以“买断工龄”之名的款项,是否真的意味着职工多年辛勤付出的工龄就此作废,在退休、社保计算等方面不再被认可?今天,我们就来拨开迷雾,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及当下情况掰扯清楚。
一、 “买断工龄”的由来与政策禁令
“买断工龄”现象的出现,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的初期。彼时,国有企业改革转制势在必行,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安置富余职工,一种操作模式应运而生:企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工资水平等因素,一次性给予职工一笔资金,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将职工推向市场,这一过程被形象地称为“买断工龄”。不少职工在接过这笔钱时,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未来的迷茫,也有对“工龄”能否继续计算的担忧。
然而,从国家层面的规范性文件来看,“买断工龄”的做法从未获得过正式的允许,甚至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涉嫌违法。为遏制这一不规范的操作蔓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均不得以“买断工龄”的方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同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也联合发文,强调企业在出售或改制过程中,不得借机对职工进行“买断工龄”或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必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政策法规的源头来看,“买断工龄”本身就违背了相关规定。它之所以在特定历史时期出现,更多的是在国企改革的特殊背景下,为部分职工的短期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才在某些情况下被默许或执行。
二、 工龄的法律属性:“买断”并非“买走”
不少人对“买断工龄”的最大担忧在于,自己十几载甚至几十年的工作年限是否就此归零,在退休时无法体现。然而,这种担忧其实是多余的。所谓的“买断工龄”,其本质是了断了职工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职工的连续工龄作为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不会被所谓的“买断”所剥夺的,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此,我们需要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首先,在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实施之前(大约是1992年至1997年间),职工的工龄计算,往往采用“视同缴费年限”的方式。即便职工在此期间经历了“买断工龄”的操作,其在此之前的连续工龄,在计算退休金时,依然会被视为有效工龄,不会因为“买断”而消失。例如,一位职工自1985年参加工作,1995年被“买断工龄”,那么从1985年至1992年这段时间的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时,是完全被认可和计入的。
其次,在社会保险统筹制度全面实施之后(即当下),工龄的计算主要依据实际缴费年限。如今,一些企业在辞退员工时,有时仍会提及“买断工龄”的说法,但此时的“买断”已不同于往日,其核心实质是企业根据《劳动合同法》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通俗地说,就是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通常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这笔补偿金与过去的“买断工龄”概念已大相径庭,更不会对职工的缴费工龄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展开全文
三、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与注意事项
既然当下企业所说的“买断工龄”实质上是经济补偿,那么这笔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和其中涉及的门道,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
首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需要强调的是,此处计算的是职工的“应得工资”,包括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各项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但福利性质的津贴和补贴,则不纳入计算范围。举例来说,若一名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加上每月平均1000元的奖金和津贴,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其月工资基数将按6000元计算。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还存在两个重要的“上限”规定。第一,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超过了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其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将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同时,即便职工在单位工作多年,累计的经济补偿年限最多也不能超过12年。第二,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计算经济补偿时,则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为了更直观地说明,我们举个例子:假设某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如果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由于其工资超过了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即18000元),那么在计算其经济补偿时,将以18000元为上限。即使该职工在该单位工作了20年,其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也只能按12年计算,总补偿金额为18000元 × 12个月 = 216000元。
总而言之,无论是过去国企改革时期冠以“买断工龄”之名的操作,还是当下企业口中的“买断工龄”,都未能真正意义上“买断”职工的工龄。职工的工龄依然是其合法权益的体现,不会因此事而受到实质性的损害。当您遇到企业提及“买断工龄”时,切勿惊慌,应冷静分析其具体情况,辨明实质。如遇困惑,不妨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